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农副产品批发物流中心防洪排涝工程已由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福州市农副产品批发物流中心防洪排涝工程立项的通知(文号:侯发改[2009]2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闽侯城兴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单位为福建省闽侯城兴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陈厝排涝站回转式清污机及输送设备的设计、制造及指导安装、调试和合同条款规定的其它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福州市农副产品批发物流中心防洪排涝工程陈厝排涝站回转式清污机及输送设备采购(C4标段)
2.2 建设地点:福州市闽侯县南通镇;
2.3 工程建设规模:福州市农副产品批发物流中心防洪排涝工程主体工程有:整治文山河和陈厝河,岸线总长11.56km(包括中心岛护岸长度);并新建陈厝、文山水闸2座,文山旱闸1座,新建陈厝、文山排涝站2座,外移南通江堤339m。防洪标准为百年一遇,工程等级为2级。C4标段招标工程控制价为¥894500元(***大写:捌拾玖万肆仟伍佰元整);
招标范围和内容:回转式清污机5台套、皮带输送机一台套等设备及其相应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以及设计、制造及指导安装、调试(即清污机安装时,承包单位必须派遣技术人员提供现场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的指导)等和合同条
款(FZNCP/C4)规定的其它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颁发有效期内清污装置的生产许可证;
3.3 成功制造过HQ5.5M×5.8M-75°及以上等级回转式清污机,运行情况良好;
3.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财务资源投入本合同的实施以满足工程的需要(提供近二年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3.5近三年投标人须具有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
3.6机械设备加工能力应能满足本制造项目的要求;
3.7应具有足够数量,且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高素质的工人;
3.8其它要求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招标项目招标单位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清污装置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于2010年 4 月 21 日至2010年 4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图纸)每份售价¥5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电汇(不含银行汇票)或转账加投标保证书的形式;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8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 5 月 14 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必须派专人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复印件等资料到场登记。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逾期送达或没按要求派人现场登记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福建省闽侯城兴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闽侯县甘蔗镇街心路68号,邮编:350100;
电话:0591-22989040、22066991 传真:0591-22072091;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52号温泉商场(金百合大酒店)附属楼三层,
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855657,传真:0591-87678286;
联系人:吴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东水支行;
帐户名称: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591902702110801。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229号福建省水利水电大楼二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