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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式输送机及其辅助配套系统采购
日期:2015-08-20 14:07  点击:0

一、招标条件 1、闽发改交能[2009]51号文《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莆田港东吴港区东吴作业区东1#泊位项目核准的批复》。 2、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编制的《湄洲湾港东吴港区东吴作业区东1#、东2#泊位工程工艺系统方案设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福建省莆田市湄洲湾北岸东埔镇东吴村门峡岸段,东1#泊位码头结构等级为5万吨级(码头结构受力按靠20万吨级散货船设计)。配套的主要工艺设备有桥式抓斗卸船机、带式输送机、斗轮堆取料机、装车机等。 (二)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范围共计十二条带式输送机及其辅助、配套系统采购、安装及调试。形成从码头到堆场、堆场到铁路装车的散料输送能力。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其中B1-1A、B1-1B、B2-1A、B2-1B、B3-1A、B3-1B、B3-2A、B3-2B、B4-2、B4-3等十条为带宽B=1800mm,带速V=3.5m/s,出力Q=5000t/h(矿石)/3600t/h(煤炭)带式输送机。 B4-1A、B5-1A为带宽B=1800mm,带速V=3.5m/s,出力Q=3500t/h(矿石)/3000t/h(煤炭)带式输送机,两条带式输送机及辅助系统的制作、运输及安装单独报价,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三) 计划工期 B1-1A、B1-1B、B2-1A、B2-1B、B3-1A、B3-1B、B3-2A、B3-2B、B4-2、B4-3带式输送机,在2011年9月30日前完成所有皮带机安装调试,即“交钥匙”。 B4-1A、B5-1A带式输送机,在2012年12月份完成交钥匙工程,实际完成日期根据进港铁路施工进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 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国内注册,生产本次采购所需设备的厂家。 2. 生产厂家应具有带宽1800mm及以上带式输送机生产许可证。 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4. 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5. 业绩要求:具有设计、制造、安装及调试带宽1800mm及以上带式输送机的能力,近五年(2005年10月1日到2010年9月30日)在国内10万吨级及以上公用码头完成2套以上带宽1800mm,输送能力5000t/h(矿石)或3500t/h(煤炭)以上的带式输送机及其辅助配套系统的项目,且在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有产品使用安全可靠的用户证明材料。 6. 财务状况要求:近三年(2007、2008、2009年)必须是盈利企业。 7.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 近三年(2007、2008、2009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9.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0.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1.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资质、业绩等相关内容,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将进行资格后审,一旦发现投标商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10年 11月17日09时至2010年11月23日17时止(法定的节假日除外)(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东楼21层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室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2、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2000元。 3、本次招标不允许邮购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2月17日9时00分,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东楼23层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东楼21-23层 邮 编:350001 联系人:陈先生、林先生 电 话:0591-87077787、0591-87077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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