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WX2013-115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刘湾水厂工程己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2012】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40%和60%,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通用控制及输送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刘湾水厂工程厂区通用控制及输送系统采购项目。 2.2建设地点:郑州市中州大道东、十八里河西、南四环北。 2.3建设规模:总投资96158.65万元,40万m3/d日供水量。 2.4招标范围:包括通用控制及输送系统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及运输保险、指导安装、调试、检验、检测、试车、调试试运行费用,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满足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运行维护、安装及办理特种设备证书,系统的联调和验收、设计联络会、技术服务、现场服务、售后服务和其它所有相关内容等。 2.5交货地点:按招标人要求送货至本工程施工现场。 2.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满足招标人要求。 2.7质量保证期:自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及用户需求书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9合同估算价:2330万元人民币。 2.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有效,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 3.2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要求之一: 投标人须是通用控制及输送系统)的制造商。 投标人是代理商时,则须取得通用控制及输送系统)的制造商针对本次招标的专项授权书。通用控制及输送系统)的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同时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10年01月01日起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停业、被暂停或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自2010年01月01日起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类似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08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备至少一项类似供货业绩【类似供货业绩: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政工程的水处理设备供货业绩,且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3.6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要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8月2日至2013年8月8日,每日上08时30分至12时,下午15时00分至18时30分,在郑州市紫荆山路与商城路交叉口裕鸿国际A座25楼2506房间报名。 4.2报名须持:①营业执照、②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③制造商针对本次招标的授权书、④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⑤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报名。 如果通过上述报名的投标人多于9家时,进行资格预审;如果通过上述报名的投标人少于9家时,进行资格后审。 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留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两套。 5.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接招标代理机构正式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郑州市紫荆山路与商城路交叉口裕鸿国际A座25楼2507房间。 5.3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见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地点为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中路67号 邮编:450000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18738117807 电子邮件:liuwanshuichang@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紫荆山路57号裕鸿国际A座25楼 联系人:豆军建 何国杰 贺东亮 电话:0371-88886156 传真:0371-65997388 邮箱:hnwxzb@yeah.net 2013年8月2日 |
通用控制及输送系统招标公告
日期:2015-08-20 14:00 点击: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