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工业】7月1日,是《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强制执行的最后期限。在此期限之后,生活饮用水必须满足106项指标的检测标准。
该标准在2007年正式提出时,考虑到改造和升级的难度,给予供水行业5年的改造期,如今大限将至,供水企业的设施改造进展如何?
6月27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情况时表示,到2015年,各省(区、市)和省会城市实现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全部106项水质指标检测能力全覆盖,地级城市具备水质常规指标和本地区重点非常规指标的检测能力,县级市和县城具备水质常规指标的检测能力。
也就是说,发改委对于新国标,再次给予了近3年的“缓冲期”。对于这样一个关系全民的国标,为何迟迟难以落地?多位水务业内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道出了其中缘由:行业普遍亏损,无法负担高额的改造费用,自从中央财政大幅度减少对地方建设的投入之后,水厂的资金来源只能依靠提高水价的单一来源。
记者粗算了一下,仅是新国标方面,全国范围的设施改造费用就高达2500亿元左右。
对于这笔数字,广西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秘书长周曦表示,“对于那些连3000元钱的水厂改造费用都拿不出,还要向市级申请的贫困县,让他们自己动辄近亿元去购买水质检测设备和大规模更换管,他们是没有动力也没能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