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污泥处置利用工程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设〔2008〕2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政府投资为20%,业主自筹8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二期300T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污泥处置利用工程二期300T设备采购。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中牟县八岗乡冯庄阎家村。 2.3 建设规模:日处理污泥600吨。 2.6 交货期: 6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共计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投标人必须有在中国境内同类设备的供货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2月18日至2011年2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2 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国基路与长虹路交叉口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污泥处置利用工程建设项目部(112房间)报名。 4.2本次投标合格的报名单位超过10家时,通过资格预审方式确定投标人;合格的报名单位少于或等于10家时,全部为投标人,直接进入招标程序。 4.3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供货业绩证明(以合同为准)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以上材料须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查看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每日上午09时至12 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国基路与长虹路交叉口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污泥处置利用工程建设项目部(112房间)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资格预审文件免费(如进行资格预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在招标文件中有详细说明,地点为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 6.2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制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惠济区长虹路3号 邮 编: 450044 联 系 人: 冯永杰13838391508 赵翠玲 13937165066 电 话: 0371-63985287 传 真: 0371-63985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