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塔集团楚雄卷烟厂2台YF13、2台YF17烟支存储器输送装置改造项目已获红塔集团批准,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红塔集团楚雄卷烟厂2台YF13、2台YF17烟支存储器输送装置改造。 1.2项目编号:ZB12004。 1.3招标内容:对2台YF13烟支存储器和2台YF17烟支存储器输送装置进行改造。 1.4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1.5工期要求:制作准备工期50天,现场安装调试工期30天。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YF13、YF17烟支存储器改造能力和相关业绩的一般纳税人。 2.2 投标申请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含本数)。 2.3投标申请人熟悉该种设备各种性能,并承担过该种设备的设备维修、改造等业务。 2.4投标申请人能独立完成该项目的设计、制作、安装及调试工作。 2.5投标申请人需到建设方现场对设备布局尺寸进行测量。 2.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7具有完成该项目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2.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 2.9近三年来,有类似项目的业绩。 2.10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投标申请人须提供资格预审文件给招标人,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领取招标文件、参与投标。 3.1资格预审文件递送方式:亲自送达或快递方式。 3.2资格预审文件必须装订成1册,并按顺序包括以下内容: 3.2.1资格预审申请函。 3.2.2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必须经法定代表人 签字、签署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3.2.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2.4 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件,公司全称、开户银行、账号。 3.2.5近三年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需附合同复印件。 3.2.6近三年财务状况。 3.2.7企业简介。 3.2.8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4.公告期限:2012年2月1日——2月7日。资格预审文件必须于2月7日17:30前送达招标人。工作时间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5.招标文件领取 5.1招标人将用电话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缴纳投标保证金,领取招标文件。 5.2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0元(***壹万元整)。开标确定中标人后,投标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投标人。 5.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专人到招标人办公地点领取,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6.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卷烟厂 办公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东路169号楚雄卷烟厂三楼办公室 邮政编 码:67500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鲁鸫0878-3207285,季璐0878-3207330 传 真:0878-3207281 招标人收款名称: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工行楚雄分行东路分理处 账号:2516029509022100291 此公告。 |
